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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关学员注意: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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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发布、查询与核查


(一)成绩发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以备后用。


(二)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名所在考区的市司法局申请成绩核查。申请时,须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和准考证复印件一份。,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海南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成绩核查申请及查询。


  二、合格分数线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海南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三亚、乐东、陵水、保亭、白沙、琼中、五指山、昌江、东方、临高)放宽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分网上申请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


(一)网上申请。应试人员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6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二)现场审核。海南省现场审核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至23日,申请人本人到海口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三亚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户籍在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其资格申请由其户籍所在考区的司法局受理(三亚、乐东、陵水、保亭、白沙、琼中、五指山、昌江、东方等9个市县户籍的考生由三亚市司法局受理,临高户籍考生由海口市司法局受理)。


 申请人员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学历证书信息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的,。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


3.与本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一底片的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五)海南省受理法律资格申请单位


海口市司法局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北楼二层2019室,咨询电话68722046


三亚市司法局地址:三亚市迎春路5号(同心家园四期旁)市司法局四楼406室,咨询电话:88276791。


 


附件:


 


 


                     海南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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