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 持续精准发力
——海南州扎实开展藏传寺院寺规僧约规范年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藏传寺院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僧尼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海南州针对以往寺院管理中存在制度执行不力、操作性不强、震慑力不够等问题,以规范寺院内部管理为根本,以健全管理长效机制为主线,在全州藏传寺院开展为期半年的“寺规僧约”规范年活动,不断提升寺院内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广泛动员促认识
各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开展藏传寺院“寺规僧约”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召开僧众大会,动员部署寺规僧约修订完善工作。各工作组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举办“我为寺院献计献策”研讨和致广大僧尼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修订完善寺规僧约工作,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海南州藏传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好修订寺规僧约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僧众人人参与修订寺规僧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强化领导保改革
州、县成立由党委副书记或常委、统战部长为组长的寺规僧约修订工作指导小组,全程参与指导和督促修订工作。各寺院召开僧众大会推荐组成寺规僧约修订专门小组,组长由民管会主任担任,专门小组成员的僧尼要求具备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爱国爱教,崇尚和谐,严格戒律,潜心修行,服务信众,热爱寺院社会管理;具有一定文化程度,了解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寺院管理政策等方面的综合条件。
凝心聚力集智慧
各县寺规僧约修订工作指导小组会同各寺院寺规僧约修订专门小组,深入乡镇、僧舍和香火村,组织召开各个层面和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广泛征求和听取各寺院管委会干部、寺院活佛、民管会成员、经师(堪布)、香火村信教群众代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老农和僧尼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和激发广大教职人员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聪明才智,真正形成既有寺院僧尼的意见,也有信教群众的智慧。
创新思维重实用
修订工作始终以《宪法》为准绳,以寺院寺规戒律为主线,从寺院历史状况、自然环境、寺规戒律、物质条件和寺院僧尼文化素质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出发,依据《宗教事务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一寺一规”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依法依规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修订完善,要求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僧尼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侧重于便于执行和重在落实贯穿修订工作始终,切实做到既与政策法规不相抵触,又符合传统寺规戒律,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可操作程度。
严密程序提质量
寺规僧约(草案)起草完成后由寺院民管会、寺院管理委员会初审,,邀请各大院校教师参与讨论,直至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将初稿印发给乡镇党委、、政府、司法、民政机关和本寺全体僧尼,对制度进行反复修改完善。,通过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真正体现基层群众和广大僧尼的意愿。
实践检验求成效
寺规僧约正式形成后,以各寺院民管会的名义向寺院和信教群众公布,并在寺院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寺规僧约,,实行每周汇总每月通报制,由各寺院管理委员会认真提炼和总结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向党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制度执行情况,全面形成实用、管用、有效的寺院管理长效机制。
供稿 | 海南州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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