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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跟踪:关于在燕郊某医院就诊后,眼睛歪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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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正宗燕郊通小编报道了关于某患者于中美医院耳鼻喉科就诊,术后眼睛歪斜事件。

↓↓↓查看原报道请点击蓝字

网友爆料:去燕郊某医院做完鼻腔手术,结果眼睛歪了!

对于此次时间的发生,至今没有得到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中美医院方面也给出了整个事件的经过。

在此,希望此次事件能够尽早得到妥善解决

以下内容是燕郊京东中美医院发出的公告:


关于耳鼻喉科患者

张占良医疗纠纷的情况说明

患者张占良于2016年4月到我院耳鼻喉科治疗,在行鼻内镜下鼻中隔偏曲矫正术后,出现右眼球内旋不能的术后并发症,我院积极联系同仁医院专家为其做矫正治疗,患者经治疗后,眼睛恢复正常,但患者对治疗过程存在异议。

自事发至今,我院多次积极安排专人和家属沟通协调,考虑到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及术后治疗中再受了痛苦,决定给予患者一定补偿,(因为出现这种情况是并发症,术前已经和患者交代清楚,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如果患者家属对上述处理意见不满意,也可以提出具体要求赔偿数额,但患方要求必须按照医疗事故比照十级伤残来赔付。

我院告知患者需进行医学鉴定或法律诉讼的方式,客观、公正的处理此事,但患者家属拒不接受医学鉴定或走法律诉讼程序,却采用了过激的处理方式,在医院大吵大闹,限制医务科工作人员及科主任人身自由,不让上厕所和中午吃饭,并在门诊及病房滋扰就诊患者,破坏了我院的正常就医秩序,我院在多方劝阻无效之后选择报警,其家属被警方以“寻衅滋事”带离。

,我院认为双方的争议已经非司法途径不能解决,希望患方能够按照正常途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结果认定患者在我院的就医行与其身体损害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我院一定会积极承担过错,,绝不逃避责任;如果我院不存在过错,也绝不给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对我院进行敲诈勒索的机会。


患者情况说明

患者张占良,男,39岁,主因“睡眠时打鼾10余年,加重1月”于2016年4月2日入院,入院诊断: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过敏性鼻炎,鼻中隔偏曲,副鼻窦炎,双侧上颌窦囊肿,3级高血压(很高危组),高血压性心脏病,左房扩大。于2016年4月6日全麻下行鼻内镜下鼻中隔偏曲矫正术,双下鼻甲等离子消融术,双上颌窦囊肿切除术,右筛窦及上颌窦开放术,扁桃体切除术,悬雍垂腭咽成形术,术中开放右侧中鼻道时见右侧少量眶脂肪外露,出血较多,给予填塞右侧中鼻道。术后观察右眼眼睑肿胀,给予静点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及盐酸左氧氟沙星消炎治疗,地塞米松入壶消水肿治疗,同时给予止血治疗。术后2日拔除鼻腔填塞物,术后3日患者出现右眼球内旋不能,给予输注七叶皂苷钠消水肿治疗,同时给予输注血塞通活血散瘀对症治疗。请眼科会诊,给予地塞米松10mg入壶,给予甲鈷胺口服,鼠神经生长因子肌注,维生素B1、维生素B12注射液眼科离子透入,患者右眼球仍内旋不能。

我院积极联系同仁医院眼科,于2016年4月14日带患者就诊于同仁医院眼科,会诊结果考虑:右眼内直肌损伤,观察3月,如3月后未恢复行手术治疗。患者家属不满意会诊结果,要求就诊于同仁医院眼科其他专家,遂我院积极配合,于2016年4月20日再次就诊于同仁医院眼科,行眼眶MRI检查,结果示:右眼内直肌部分肌腹纤细,损伤?于2016年4月27日复诊,同仁医院眼科专家指示继续口服甲钴胺营养神经对症治疗,继续等待血肿消退,待局部血肿吸收后必要时手术治疗。

5月3日查房时,查体见患者右眼睑无淤青,右眼球结膜下出血已基本吸收,结膜无水肿,右眼球内旋仍不到位,现右眼球可内旋至中线,较前好转。刘广政主任医师指示请我院中医科会诊,协助治疗,遂请我院中医科董桂梅主任会诊,给予局部针刺及口服中药治疗,患者针刺1天后拒绝再行普通针刺治疗,继续口服中药。

5月17日患者及家属再次要求就诊于北京同仁医院,要求复查眼眶MRI,我院积极配合,将患者送至同仁医院再次行眼眶MRI检查。5月18日再次就诊于同仁医院眼科,专家指示继续活血化瘀对症治疗,1月后复查,待血肿完全消退后再行手术治疗。

2016年6月7日下午,患者家属妻子、其妹妹、妹夫3人到李院长办公室,要求复印、封存病历及医疗鉴定,安排医务科协助解决。医务科与患者家属交待,我们希望家属配合,最好做医疗鉴定,但一般医疗鉴定是要到治疗终结后,才能到医学会申请鉴定,怎么解释也听不明白,经当家属现场与廊坊市医学会联系,也告知需治疗终结后才能鉴定,但家属执意要求尽快将第一次手术造成损伤,做出阶段性鉴定,并要求明天去廊坊市医学会,为配合做好鉴定,并与当日安排车和人员前往廊坊市医学会。患者回来后,明确表示鉴定情况告一段落,治疗恢复后再次解决。

2017年1月18日,医务部给予患者去电,告知患者来院调解此次事件,患者家属表示不走鉴定程序,于1月19日回复信息,近期去海南,以后再解决。

2017年3月21日上午10点左右,患者妻子以及患者小舅子和小姨子三人来院,再次提出医院对此事件如何解决,医务科主任,将医院讨论结果告知患者,1、考虑到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及术后治疗中再受了痛苦,给予一定补偿,(因为出现这种情况是并发症,术前已经和患者 交代清楚,并签署知情同意书)2、如果患者家属对上述处理意见不满意,也可以提出具体要求。3、法律诉讼来解决。如果经医学鉴定或法律诉讼判定我院构成医疗事故,。患者家属就是不同意医学鉴定或走法律诉讼程序。并要求立即找院长讨论解决办法,这时已经是中午12点,我们告知下午讨论病人家属就是不同意。在医院大吵大闹,限制医务科工作人员及科主任人身自由,不让上厕所和中午吃饭,并辱骂医务科主任。有录像为证。经110来院解决后才让医务科及主任吃饭。

下午再次与家属沟通,告知医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结果,不同意患方提出按照十级伤残赔付,如果同意还是走医学鉴定或法律诉讼。病人家属不同意采取大闹医院五官科门诊及病房,极大的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医院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仍不能安抚家属,最后再次报110协助解决,经反复告知后仍不服从110调解,最后公安部门出动多名警力,才得以病人离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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