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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通知》: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期限将至,逾期将查处||未批先建类须现状环评,未验先投类开展验收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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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来自海口日报: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海南省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以及《海口市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请你单位(详见附件名单)按照“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两类项目进行自查。自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类(即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请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名录详见http://www.hkhbj.gov.cn/),并到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自查项目属于未验先投类(即有环评批复,但未办理相关环保验收手续即投入生产),请委托有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验收监测工作,并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机关完善手续。


请贵单位务必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对逾期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的单位,、。


海口市环保局联系人:苏先生


海口市环保局联系电话:685132XX(工作日上班时间)海口市美兰区环保局咨询电话:653268XX(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市第二办公区15号楼南楼


特此通告!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6日


海南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明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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